党建业务答疑_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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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业务答疑_工作

2023-11-27 产品中心
详细介绍

  要弄清楚这样的一个问题,需要从根源处一层层地梳理。首先,我们暂时先抛掉清单不谈,看一看党建工作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各级党委要健全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责任制,这是提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源头。现在是2020年,在这26年间,各领域都探索出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好做法好经验。目前,以党内法规形式印发的,只有2017年《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另外,习在多次不同的讲话中,也提出过有关要求。比如,2019年7月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就提出“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必须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等相关要求。

  我们再从现行的党内法规中找线年发布的《中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履行党的建设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履行直接责任,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履行监督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2019年发布的《中国党组工作条例》中,明确“党组书记必须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

  2019年发布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党委(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

  2018年发布的《中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明确“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应当格外的重视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乡镇党委应当全面落实抓村级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

  3.党组(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或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

  因为中央办公厅于2020年3月刚刚发布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所以,我们就不用那么麻烦去找各种信息来梳理整合了,从这个规定里直接找答案就行了。

  3.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分工职责范围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开展工作。

  对于以上各个主体的责任,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在本规定里有详尽的描述,其它责任主体的责任有大概描述。

  从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方面的责任主体划分及相关的名称来看,二者几乎一样。比如,某单位党委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同时也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某单位党委书记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也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此类推。

  以《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为例,党小建在整合了网上公布的碎片化信息之后发现,每一个责任主体的责任事项,更侧重于具体工作任务,比如对党建工作的统筹谋划、会议研究、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保障等等。

  再打开《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更侧重于宏观要求,责任事项从“两个维护”、领导机制,到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等等。

  从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方面的责任内容来看,党建工作责任制立足具体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立足宏观要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内容涵盖了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内容且更加全面。

  经过前面的梳理和分析,我们现在应该很清楚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既有很多相同相似的地方(如责任主体划分、责任名称),也有很多不同的地方(如具体的责任内容)。那么,如果现在要建立责任清单了,应该怎么办呢?因为《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刚刚发布1个月,所以,我们找不到现成的非常好的方法,只能自己动脑筋去想了。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某个单位在过去的一两年内已经编制好了一套完整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了,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制度下来了,那么,是再编一套吗?和之前的那套会不会重复呢?第二种情况是某个单位本来计划在2020年编制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还没开始呢,现在收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这个制度,现在要怎么办?合二为一吗?第三种情况相对来说比较简单,某个单位的上级党组织之前从来就没下发过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相关文件,本单位也没有编制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计划,现在收到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这个制度,这就好办了,只做这一项就可以了。

  除去第三种情况,前两种情况都挺棘手的。我们来分析一下,如果各做各的,每一类清单都事无巨细地列出所有事项,那么势必两者之间会有大量重复内容;如果只做一个另外一个就不管了,这其实还是工作上的缺失。所以,党小建建议,最好是都做,但把两者密切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立体的清单体系。

  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内容及本单位实际,分别建立本单位党委、党委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纪委各自的责任清单,当然,也能更加进一步细分,把专职副书记、职能部门等等的清单也列出来。

  根据您的上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内容及本单位实际,分别建立本单位党委、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纪委各自的责任清单,当然,也能更加进一步细分,把职能部门等等的清单也列出来。

  整合前面两个步骤形成的两大类清单。首先,统一责任主体和名称。无论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所有的责任主体和名称都一样,比如全部按照党委、党委书记、专职副书记、其他班子成员、纪委五类角色来划分,相应的名称全都是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责任、“一岗双责”职责、监督责任、重要责任。

  其次,切割责任内容。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侧重于具体工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侧重于宏观要求,把重复的地方拿给一方即可。当然,这里面肯定会存在两个问题的。第一个问题是拿走了一些具体工作之后,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清单可能会显得不全面了。这就需要补充一下了,把拿走的那些具体工作归拢一下,形成新的宏观要求填充进去就行了。第二个问题是,肯定还会有一些具体工作拿不走,没关系,原样留着即可。

  整合除清单外的其它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不仅仅只有清单,还有很多其它的工作机制来支撑。有的机制比较相似,比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和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二者有相似也有不同。如果各考各的,那么重复工作太多。所以建议有效整合,可以编制一套新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考核细则,其中包含原有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的考核事项。诸如此类,能整则整,形成一个清晰的责任体系。大概长成这样——

  以上,是党小建针对本问题进行的梳理分析和给出的实施建议,希望对您起到一定的帮助。以上内容,或将根据新的党内法规及相关文件的出台而产生一些变化。给您的建议只是一家之言,不见得是最优解,也欢迎各位在留言区留下IDEA、纠正错误。